案情简介:2007年12月14日,陕西省委召开常委会,听取了省纪委《关于对省某建设集团原董事长、党委书记陈某某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》,决定给予陈某某开除党籍处分,对其违规操纵招投标收取巨额贿赂,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当时,已查实陈某某个人受贿金额折合人民币1736.4万元。2008年初,本所律师接受陈某某家属的委托,在案件侦查阶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;之后,担任了审查起诉阶段及一审阶段陈某某的辩护人。承办律师多次会见被告人陈某某,认真查阅案卷,依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提出了应当对陈某某从轻、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。经过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,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,依法判处